爱心点亮世界   艺术关爱成长

“童星奖”第五届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竞赛
作品征稿函

        

        在举国欢腾,共庆伟大祖国60华诞之际,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少年儿童的爱国热情,继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加强青少年儿童的素质教育,展示小艺术家们的童心童趣和时代风采,给广大青少年儿童艺术人才提供一个展览、展示和交流的平台,由文化部主管中国文化管理学会文化经济专业委员会、中国艺术教育家协会、童星奖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竞赛组委会联合举办“童星奖”第五届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竞赛活动。

一、主办单位
中国文化管理学会文化经济专业委员会
中国艺术教育家协会
童星奖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竞赛组委会

二、作品主题
内容积极健康向上。歌颂伟大祖国,国家繁荣昌盛,美好生活,科技发展,校园生活,体现真、善、美等作品均可。

三、征稿要求
中国内地及港澳台18岁以下的青少年儿童均可参加。活动分为幼儿组(6岁以下)、儿童组(7岁-10岁)、少年组(11岁-15岁)、青少年组(16岁-18岁)。
1、作品种类
(1)美术类:国画、油画、水粉(彩)画、蜡笔画、吹画、版画、素描、速写、漫画、电脑美术等。
(2)书法类:毛笔、硬笔、篆刻(行、草、篆请附释文)。
(3)摄影类:参赛作者原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5-10寸)。
(4)手工类:剪纸、泥塑、陶艺、布艺及其它形式的手工艺品,如不便寄送,可拍成照片参赛(5-10寸)。
2、参赛要求
(1)所有参选作品不限题材、形式、技法、风格、颜料、材质,鼓励创新。
(2)国画、书法作品不得超六尺宣纸,其它作品不得超过80cm×60cm。(原作、照片均可,不收电子版作品)。
(3)所有参赛原作无需装裱,照片要求色彩清晰、饱和、不装裱、不过塑,统一规格5—10寸均可。
(4)将“作品参赛卡”填写后贴于作品背面,要求字迹清晰工整、易于辨认。
(5)集体参赛每位教师辅导学生不限。参赛者可同时参加多项比赛,每项限投一幅作品,每幅作品限一位辅导教师,如填写多位教师以第一位为准。
(6)参赛作品全部存档,不退稿。组委会对全部参评作品具有收藏、展览、出版、宣传等处置权,凡参加此次活动的参赛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此次活动的各项规定。

四、评审细则
1、评选标准:评选标准涉及地区、民族、作品种类及年龄段等因素,美术作品考虑选题、创意、完整性、艺术性、健康性,内容活泼,形式多样。书法作品考虑美观性、传承性、完整性、艺术性、健康性。
2、评选细则:美术评审标准:创意(30%)、用色(25%)、构图(25%)、技巧(20%);书法评审标准:字体架构(30%)、笔画(30%)、美观(30%)、页面整洁(10%)。
3、评委组成:评委会由全国著名美术家、书法家、摄影家组成。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拟请:范迪安——中国美术馆馆长、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央美术学院博士生导师
卢  勤——团中央中国少年儿童总社副主席、著名青少年教育家
胡  珍——全国政协委员、第七届中国文联副主席、著名书法家
王文芳——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国家一级美术师、著名画家
王  萌——中国妇联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王  瑶——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闻立鹏——中国油画学会副主席、中央美术学院教授、著名油画家
4、集体参赛作品辅导教师享有初评权,评出获奖等级,供评委会参考。请在“参赛登记表”初评栏中标明。

五、奖项设定
1、参赛作品奖
(1)本次活动特别设立:最佳艺术奖(2名)、最佳创意奖(2名)、最佳视觉奖(2名)、最佳造型奖(2名)、最佳风格奖(2名),每位获奖小作者将由组委会免费颁发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家授权制造的具有纪念意义和收藏价值的国庆徽章一套,或由上海世博会特许授权制造具有收藏证书及防伪码的纪念金币,并免费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2)设特金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佳作奖。本届设特金奖5‰,金奖15%,银奖20%,铜奖25%,优秀奖30%及佳作奖若干,各奖项按参赛总数的比例评出。
(3)荣获特金奖的学生组委会免费颁发由2008北京奥组委特许授权制造的具有纪念意义的奥运福娃(尺寸30cm)或由中央电视台授权制造印有“中央电视台CCTV”字样的各种精美礼品。荣获铜奖以上的学生按等级免费颁发特金牌、金牌、银牌、铜牌和精美证书。荣获优秀奖、佳作奖的学生免费颁发精美证书。
(4)荣获佳作奖以上的学生可入编大型豪华精装画集《全国青少年儿童美术书法摄影作品集》,具体内容在颁奖时通知。
(5)获奖名单将通过大会官方网站:全国青少年儿童艺术网www.qgqsn.cn及时发布。
2、辅导教师奖(奖给积极组织参赛的辅导教师或组织者)
(1)特级优秀园丁奖:辅导参赛作品在100件以上或辅导学生有5人获特金奖
(2)一级优秀园丁奖:辅导参赛作品在80件以上或辅导学生有4人获特金奖
(3)二级优秀园丁奖:辅导参赛作品在60件以上或辅导学生有3人获特金奖
(4)三级优秀园丁奖:辅导参赛作品在40件以上或辅导学生有2人获特金奖
(5)优秀园丁奖:辅导参赛作品在10件以上或辅导学生有1人获特金奖
凡获奖教师均免费颁发精美获奖证书。
3、集体组织奖
(1)特等集体奖:组织参赛作品在100件以上或辅导学生有5人获特金奖
(2)集体一等奖:组织参赛作品在80件以上或辅导学生有4人获特金奖
(3)集体二等奖:组织参赛作品在60件以上或辅导学生有3人获特金奖
(4)集体三等奖:组织参赛作品在40件以上或辅导学生有2人获特金奖
(5)优秀集体奖:组织参赛作品在10件以上或辅导学生有1人获特金奖
荣获集体三等奖以上的参赛单位免费颁发精美集体奖杯一座,荣获优秀集体奖的参赛单位免费颁发优秀集体奖状,所有获奖集体均颁发获奖学生大红喜报加以表彰。
4、获奖学生及作品、辅导教师、集体单位有机会在全国青少年儿童艺术网:www.qgqsn.cn中展示推介。
5、组委会选拔“童星奖”形象大使
组委会每届选拔两位获奖小作者为“童星奖”形象大使;特别制作大型精美个人专题海报,以供收藏;并在全国青少年儿童艺术网中做专版宣传;同时获得免费参加下一届竞赛活动的资格。
6、“小童星艺术夏令营”北京观光活动
组委会将在暑期组织参赛小作者参加“小童星艺术夏令营”北京观光活动。参观游览长城、故宫、鸟巢、水立方、国家航天基地、中国美术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具体行程内容在颁奖时通知。
7、“小童星”联谊会
夏令营同期,组委会将组织小作者参加“小童星”联谊会,获奖作品在会上展览展示,给小作者提供观摩、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可通过中国教育电视台或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进行报道。
8、活动后,组委会将出版16开硬壳精装豪华画集《全国青少年儿童美术书法摄影作品集》,具体内容在颁奖时通知。

六、投稿及汇款
1、每件作品需汇参评联通费25元,集体参赛10人以上每件作品交20元,海外及港澳地区收取人民币40元。
(参赛者可同时参加多项比赛,每项限投一幅作品。)       
2、郑重承诺:发证时不再收费,所有奖品、奖牌、证书在颁奖时一同寄出。
3、请通过邮局汇款,并将汇款单复印件及参赛作品一并寄来,以便登记查询。切勿在信件中夹寄现钞。
4、邮寄及汇款地址:
北京市朝内大街203号办公楼102室(文化部203号院内)   邮政编码:100010
童星奖组委会   任进  老师 收

咨询电话: 010-87643585            组委会邮箱: txjart@163.com    
联 系 人: 13683623081  杜老师     13810411769  任老师    15810379823  张老师
(北京地区参赛集体可统一收集作品送达组委会。)

七、截稿时间
自本启示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边远地区可延期到2月10日截稿。
(由客观原因造成的通知收到延迟,请电话联系后再寄出参赛稿件,以免漏选)。

 八、颁奖日期
1、2010年5月份颁奖,六一前寄到。颁奖日期后一个月没有收到证书、奖牌、奖杯、奖品者,请及时来电咨询。
2、2010年4月30日以前通过“全国青少年儿童艺术网”公布比赛结果。

九、官方网站
全国青少年儿童艺术网 www.qgqsn.cn     中国文化经济网 www.chinacesc.cn

(组委会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下午6:00,节假日休息)

 

童星奖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竞赛委员会

2009年10月

  设为首页  |  加入书签  |  站内公告  |  联系我们  |  我要留言
 Copyright © 2008-2010  版权所有 全国青少年儿童艺术网 京ICP备09021090号
 邮编:100010  E-mai:txjart@163.com  网址:www.qgqs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