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点亮世界   艺术关爱成长

2012“童星杯”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艺术展示活动
作品征稿函

        

        “童星奖”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竞赛活动已成功举办了六届。应中宣部及文化部最新工作要求,经中国文化管理学会备案,童星奖更名为“童星杯”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艺术展示活动。为推动少儿美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发现和培养艺术新苗,展示少儿美术、书法教学取得的新成果,推出教学成果突出的教师和单位,由中国文化管理学会、中国书画艺术研究会、童星杯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艺术展示活动组委会联合举办的2012“童星杯”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艺术展示活动正式启动。

一、主办协办单位
中国文化管理学会
童星杯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艺术展示活动组委会

二、作品主题
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与弘扬民族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的作品;展现青少年儿童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生活的作品;歌颂祖国山川风物,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作品。

三、征稿要求
中国内地及港澳台18岁以下的青少年儿童均可参加。活动分为幼儿组(6岁以下)、儿童组(7岁-10岁)、少年组(11岁-15岁)、青少年组(16岁-18岁)。
1、作品种类
(1)美术类:国画、油画、水粉(彩)画、蜡笔画、吹画、版画、素描、速写、漫画、电脑美术等。
(2)书法类:毛笔、硬笔、篆刻(行、草、篆请附释文)。
(3)摄影类:参赛作者原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5-10寸)。
(4)手工类:剪纸、泥塑、陶艺、布艺及其它形式的手工艺品,如不便寄送,可拍成照片参赛(5-10寸)。
2、参赛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不限题材、形式、技法、风格、颜料、材质,鼓励创新。原作、照片、电子版作品均可。
(2)国画、书法作品不得超六尺宣纸,其它作品尺寸不得超过80cmx60cm。
(3)所有参赛原作无需装裱,照片要求色彩清晰、饱和、不装裱、不过塑,统一规格5—10寸均可。
(4)作品接收电子版。作品要求:图片命名为作品编号-作者姓名-年龄-作品名称,图片格式(jpg),文件包命名为参赛学校名称,以压缩包的形式通过邮件发送至组委会电子邮箱:txjart@163.com
(5)将“作品参赛卡”填写后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要求字迹清晰工整、易于辨认。
(6)十人以上属集体参赛(包括十人),每位辅导教师填一张参赛登记表,参赛者可同时参加多项比赛,每项限投一幅作品,每幅作品限一位辅导教师,如填写多位教师以第一位为准。
(7)参赛作品全部存档,不退稿。组委会对全部参评作品具有收藏、展览、出版、宣传等处置权,凡参加此次活动的参赛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此次活动的各项规定。

四、评审细则
1、评选标准:评选标准涉及地区、民族、作品种类及年龄段等因素,美术作品考虑选题、创意、完整性、艺术性、健康性,内容活泼,形式多样。书法作品考虑美观性、传承性、完整性、艺术性、健康性。
2、评选细则:美术评审标准:创意(30%)、用色(25%)、构图(25%)、技巧(20%);书法评审标准:字体架构(30%)、笔画(30%)、美观(30%)、页面整洁(10%)。
3、评委组成:评聘请全国著名书画家、美术教育专家和优秀美术教师组成作品评选委员会负责全部作品的评选工作。
拟请:胡 珍——全国政协委员、第七届中国文联副主席、著名书法家
卢 琴——团中央中国少年儿童总社副主编、著名青少年教育家
梁鑫华——中国文化管理学会副会长、东方文化艺术院院长、一级作家
贺敬之——中宣部原副部长、文化部原代部长、著名书法家、诗人
王文芳——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国家一级美术师、著名画家
刘月忠——世界华人书画家联合会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孙鸣邨——中国美术家家协会会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
4、集体参赛作品辅导教师享有初评权,评出获奖等级,供评委会参考。请在“参赛登记表”初评栏中标明。

五、奖项设定
1、参赛作品奖
(1)本次活动特别设立:
最佳艺术奖(1名)、最佳创意奖(1名)、最佳视觉奖(1名)、最佳造型奖(1名)、
最佳风格奖(1名)。每位获奖小作者组委会将免费颁发由中国邮政发行,具有收藏价值的
“2012龙年吉祥祝福大型豪华邮册”一套,并免费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2)设特金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佳作奖。本届设特金奖5‰,金奖15%,银奖20%,铜奖25%,优秀奖30%及佳作奖若干,各奖项按参赛总数的比例评出。
(3)荣获特金奖的学生组委会免费颁发由清华大学授权制造印有“清华大学”的纪念钢笔一支,并免费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荣获铜奖以上的学生按等级免费颁发特金牌、金牌、银牌、铜牌和精美证书。荣获优秀奖、佳作奖的学生免费颁发精美证书。

(4)所有参赛小作者均赠送本届活动组委会特别出版的《童星书画》画册一本。
(5)荣获佳作奖以上的学生可入编个性豪华画集《中国青少年儿童美术书法摄影作品集》第四卷,具体内容在颁奖时通知。
(6)获奖名单将通过大会官方网站:全国青少年儿童艺术网www.qgqsn.cn及时发布。

2、组委会选拔“童星杯”形象大使
组委会选拔获奖小作者为“童星杯”形象大使;特别制作大型精美个人专题海报,以资鼓励
及收藏;并在全国青少年儿童艺术网中做专版宣传;同时获得免费参加下一届活动的资格。
3、出版个性豪华画集《中国青少年儿童美术书法摄影作品集》第四卷
组委会将出版16开个性豪华画集《中国青少年儿童美术书法摄影作品集》第四卷,画集将刊登
获奖作品及小作者照片、专家领导赠言赠词、教师特约编委等。具体内容在颁奖时通知。
4、免费在全国青少年儿童艺术网中展示推介
获奖集体单位、辅导教师、学生及作品有机会在全国青少年儿童艺术网中展示推介其成果。
5、辅导教师奖(奖给积极组织参赛的辅导教师或组织者)
(1)特级优秀辅导奖:辅导参赛作品在100件以上或辅导学生有5人获特金奖
(2)一级优秀辅导奖:辅导参赛作品在80件以上或辅导学生有4人获特金奖
(3)二级优秀辅导奖:辅导参赛作品在60件以上或辅导学生有3人获特金奖
(4)三级优秀辅导奖:辅导参赛作品在40件以上或辅导学生有2人获特金奖
(5)优秀辅导奖:辅导参赛作品在10件以上或辅导学生有1人获特金奖
所有获奖教师均免费颁发精美荣誉证书。
6、集体组织奖
(1)特等集体奖:组织参赛作品在100件以上或辅导学生有5人获特金奖(免费颁发特等集体奖杯一座)
(2)集体一等奖:组织参赛作品在80件以上或辅导学生有4人获特金奖(免费颁发集体一等奖杯一座)
(3)集体二等奖:组织参赛作品在60件以上或辅导学生有3人获特金奖(免费颁发集体二等奖杯一座)
(4)集体三等奖:组织参赛作品在40件以上或辅导学生有2人获特金奖(免费颁发集体三等奖杯一座)
(5)优秀集体奖:组织参赛作品在10件以上或辅导学生有1人获特金奖(免费颁发优秀集体奖状一张)
所有获奖集体均颁发获奖学生大红喜报加以表彰。

六、投稿及汇款
1、参赛者可同时参加多项比赛,每项限投一幅作品。每件作品需汇参评联通费25元,海外及港澳地区收取人民币50元。  
2、郑重承诺:发证时不再收费,所有奖品、奖牌、证书在颁奖时一同寄出。
3、请通过邮局汇款,并将汇款单复印件及参赛作品一并寄来,以便登记查询。切勿在信件中夹寄现钞。
4、邮局汇款及邮寄作品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03号办公楼105室(文化部203号院内) 邮政编码:100010
童星杯组委会 任进 老师 收

咨询电话: 010-87643585            组委会邮箱: txjart@163.com    
联 系 人: 13683623081  杜老师     13810411769  任老师   
(北京地区参赛集体可统一收集作品送达组委会。)

七、截稿及颁奖日期
1、第一批:2012年4月30日前投稿(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2012年6月1日前颁奖
    第二批:2012年5月20日前投稿(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2012年6月20日前颁奖
(由客观原因造成的通知收到延迟,请电话联系后再寄出参赛稿件,以免漏选。)
2、获奖名单通过“全国青少年儿童艺术网”及时公布。没有收到证书、奖牌、奖杯、奖品者,请 及时来电咨询。 

九、官方网站
全国青少年儿童艺术网 www.qgqsn.cn     中国文化管理学会 www.ccasn.com

(组委会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下午6:00,节假日休息)

 

童星杯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艺术展示活动委员会

2012年1月

  设为首页  |  加入书签  |  站内公告  |  联系我们  |  我要留言
 Copyright © 2008-2012  版权所有 全国青少年儿童艺术网 京ICP备09021090号
 邮编:100010  E-mai:txjart@163.com  网址:www.qgqsn.cn